男友分手后向我要10000元赔偿,这样合法吗?
如双方和平分手,并且能就分手补偿达成一致协议,一方也同意支付的,没有问题,法院可以支持。男女双方基于恋爱同居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产生的分手补偿协议,属于民法中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,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只需具备三个要件: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思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。所以,在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双方自愿签订、意思表示真实,双方均不存有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,分手费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,这种类型的“分手费”一般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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